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明年開始改採加分方式 中央社 2006-09-20 13:00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日電)教育部政務次長呂木琳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夷將 • 拔路兒今天共同宣佈,明年開始,原住民學生升學高中與大專的入學考試優待改採加分方式,以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為原則;取得原住民族語能力證明者,升學優待加總分百分之三十五,以鼓勵原住民學生學習母語。

       呂木琳表示,教育部近年整理特種生升學優待,決定改採加分模式取代降低錄取標準,並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商修法, 新修 「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規定,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改採加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並按原住民佔全國人口比例百分之二,以外加名額百分之二方式,兼顧一般生與原住民學生的升學權益,但報考研究所與學士後各學系不優待。

       另外, 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的原住民學生,以升學優待加總分百分之三十五計算做為鼓勵;未取得族語認證的原住民學生,從九十九學年度各項招生考試開始,優待加分比例逐年遞減百分之五,並減到只優待百分之十為止。

     夷將 • 拔路兒表示,以考試加分優待方式鼓勵原住民學生報考母語確有必要,九十六學年度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認證考試預定明年三月十日舉行,凡要升學高中、五專、四技二專、二技、大學校院的原住民學生都可報考。

       原民會將印製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變革認證考試範圍出自教育部出版的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原住民族語教材第一階、第二階、第三階及基本日常生活用語,依據原住民族十二族的四十一個方言分別命題;考試方式採取錄音帶方式測驗族語「聽」與「說」的能力,滿分一百分,六十分合格。

        答客問二十萬份,提供原住民學生免費索取;原住民族語認證考試範圍及題型,原民會十二月底前將完成考試所需「基本字彙 200 個」、「生活會話百句」及一套試題及相當十套試題量的練習題,供原住民學生索取練習。

資料來源 http://news.yam.com/cna/garden/200609/20060920338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