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文化與現代適應

 許木柱

慈濟大學人類所

我今天跟大家分享兩個主要的議題,第一個是文化與健康,第二個是以人類學家的觀點來看文化、族群與教育。因為就第一個議題來說,健康是我們醫學人類學主要的探討領域,加上人類學家一向是以文化為主軸,所以我們希望結合文化深入了解哪些是影響原住民健康的因素,概括來說,就是要釐清文化的因素對健康的影響。要了解第一個議題之前,必須先關切三個主軸概念,首先是文化的內涵與構造,其次是文化與飲酒行為的關係,最後是文化與失落經驗的關係,後兩個概念都是我最近這幾年的研究。所謂文化的內涵都是根據一位英國人類學家所下的定義:「文化是透過學習而共享的一套複合體」,而這一個複合體包括知識、道德、法律、風俗、行為、習慣、觀念與價值觀。

1970年代是一個分水嶺,因為文化在之前被認為是一個整合體,很多的文化要素是被融合在一起的,從功能論的角度來看,人類學家認為在概念上很難切割,我們可以研究阿美族的風俗習慣、道德規範以及價值觀,也正因為這樣的觀點,所以我們覺得文化不是固定不變的,文化是隨時在轉變的,只要當中的有些要素改變,文化就會改變,人類學家是在研究一個社會情境下,社會文化的改變,而為何會形成這樣的變化。到1970年代之後就被改變過來了,強調文化是一個複合體,進而探討人為何用這樣的一個文化模式出現,價值觀為何會隨著人的世代一直影響下去,人彼此之間如何相互去理解,1970年待以後的人類學家強調:「人生長在一個文化氛圍裡面,為什麼我們會了解彼此的肢體語言與臉部表情,或是甚至是對方稍微一個暗示就知道訊息的意思」,這種抽象的文化要素被察覺的原因是,把人的文化看成一個意義之網,人就好像是蜘蛛一樣,攀爬在意義之網上,彼此之間的溝通都在這樣意義之網上形成,但為何有些人無法溝通,那是因為有些人的意義之網是不一樣的,但是逐漸的意義之網會把一般所謂的道德觀念、風俗歸納到一個隱而不見的、較抽象的精神文化。

1970代以前,整個社會受到科學實證主義的影響,包括各種學習論、刺激反應論、等等,都還是在科學實證論的範疇裡面,但是到了1970年代,有一種反科學實證論的觀點被提出來,並開始去反思社會科學所主張的觀點是否都是正確的,是否先透過經驗的內涵,再加上科學實證論的內涵檢證,一樣可以檢討人類的文化內涵,這時人類學家也開使思考,對於人類文化的探討,難道還要像以前一樣嗎?例如進到一個阿美族的部落裡面,去描寫他們的生活情形時,研究的繕寫就一定是:第一章生態環境;第二章家庭;第三張婚姻適應…等,這樣照本宣科的呈現嗎?這樣一種全然客觀的方式,真的可以了解到一個部落中最深的文化內涵嗎?我們為什麼不去看看那一個部落的阿美族人,對於空間的觀念、對於親人死亡後的觀念…等,而運用這種意義的詮釋方式,在人類學1970年代前的研究是幾乎沒有被關注的,所以也可以說之前的研究,都用相同的架構去套用在不同的部落上。

那我們來深入一點的進入文化構造裡面,會發現每一個文化有其獨特的文化理念,而這樣潛藏性的文化理念會影響該文化的社會制度,在社會制度這樣一個大環境下,會逐漸的影響個人的行為,但是相對而言,個人的行為一樣會在無形中影響這一文化中的社會制度,社會制度一樣也會再次去調適或是修正對於文化理念的概念,也就是說每一個族群會針對不同的要素有不同的呈現方式。就像是現在的社會上開始強調「酒後不開車」,一旦酒後開車會受到重罰,這就是一種尊重生命的正確做法,我們可這是藉由社會的制度來制約個人的行為;而馬英九在台北市還有提倡一個想法:「白天開車燈」,否則就要受處罰,是由個人行為形塑社會制度,而人一旦受到改變,漸漸也就會影響到整個文化理念。不過我要提醒一下,要藉由個人的行為來影響整個社會制度是比較罕見的,除非是相當重要或是有影響力的人物,像是慈濟的創辦人證嚴法師就是這個類形的典型例子,不過有些時候一般的民眾也不是不能做到這一點,例如美國的酒後重罰不是一天就形成了,是因為在紐約的一個婦女的孩子被酒後駕車的人撞死,那時的美國對於駕車並沒有很好的關注,,,後來這位媽媽就出來對社會大眾呼籲,強調美國法律一定要對於酒後駕車設立一條很重的處罰,經過全美各州七年的奔走,才促使這一個法條的通過,所以要由個人行為促使社會制度的建立一定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我再舉一個由上往下影響的例子,例如我們中國人都孝道的觀念,這會影響到一個大家庭制度的建立,因為大家認為要盡孝道,所以孩子們都會住在一起,而在台灣是比較少像是西方一樣,很快的就把年老的父母親送到養老院去住,因為文化的理念不同,在我們認為孝順是一個很重要的核心概念。反之在美國他們認為自己本來就會慢慢的長大,沒有辦法一直照顧父母,所以他們在親子關係的建立上,就沒有中國人來的這樣多的相互依賴關係,而且比較起來,他們的房子裡的房間數也比我們多,但是他們沒有一間房間是稱之為孝親房,也就是在父母親來家裡住時專門為他們準備的房間,但是我們中國人一定有這樣的房間,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原來文化的理念還會影響到房子的格局。所以在孝親的文化理念下,一旦將父母親棄養就會是一件不被社會大眾認可的事情。在這一個文化結構中會有不同的影響方向,而在原住民文化中一樣會有這樣的情形,而今天重點在跟大家介紹,不同的文化族群中他們會呈現哪些不同的文化結構。

一、婚姻制度對家庭子女數的影響

婚姻制度對家庭子女數的影響,這是我的老師李亦園的研究。一百年前的時候,台灣北部地區盛行兩種不同的婚姻制度,一種是所謂的大婚,也就是我們現在常看到的嫁娶婚姻,而相對應的小婚就是指童養媳的婚姻,是在女孩子很小的時候就被收養進來在家裡面,當作是養女,而後來因為收養的風氣越來越盛,三峽地區能夠收養的女生越來越少,所以收養的年齡越來越往下降,甚至有剛滿一歲的孩子就被收養進來,當做自己未來的媳婦,而有一位學者比較19051920年代把採取這兩種婚姻方式的夫妻數加總,發現差異很大,大婚的家庭平均每一位夫妻結婚後的五年生孩子的比率是1.74,小婚的家庭的比率是1.06,千萬不要小看這相差的0.6,這在比率上已經差了百分之六十,而這顯示每一個婦女結婚後的開始前五年的平均,當然後來年紀越大所生的子女會越來越少,這個數字很明顯的說明,不同的婚姻制度對家庭的子女數有明顯的影響,這可能說明了,小婚的家庭中,太太從小就跟丈夫想處在一起,所以彼此是很透明的,所以在這樣的生活經驗中,在情感的發展部份沒有所謂的熱情,有的只是習慣,也會導致兩人在性的需求上沒有什麼吸引力,所以導致的這種有趣的現象。

二、父親不在家時間長短與學童的行為適應

另外還也一個有趣的議題是「父親不在家時間的長短與兒童行為上的適應」,這是我自己所做的一個研究,是關於家庭結構跟行為上的關係,這兩個變項可以看出一個特殊的家庭結構的關係,顯示父親經常去外面工作,比如說遠洋的船員等等。所謂的學童是指國二的學生,屬於青春前期的孩子,行為適應有七個指標分別為:對健康的關心、學校生活、家庭生活、工作前途、異性關係、人際關係與自我關係,接著再把研究對象區分為男性和女性,而且發現父親長期不在家的這種情形,對於男孩子有較大的影響,因為七個指標當中,只有對健康的關心這一個指標沒有顯著差異,也就是說父親在家與不在家這兩種不同的家族,對男孩子的行為適應有很大的影響,但是相對而言在國二女性學童身上卻沒有任何顯著差異,也就是說父親長期不在家對於女童而言沒有關係,因為性別角色認同的學習理論所告訴我們女孩子大多認同母親的角色,男孩子認同父親的角色,所以當青春前期的男孩子,不常看到父親時,他也就失去了一個學習的楷模,因此長期的影響下,他沒有辦法去學習到正常男性應該扮演的角色,所以他在人際關係的互動上就會產生蠻極端的變化,而其男性化的程度也隨父親是否長期不在家而有所影響,不是過度的男性化就是男性化不足。

三、刻板印象之族群差異

在真正的進入到原住民健康的主題之前,我們首先要先了解關於原住民的一些心理指標,是一個關於刻板印象的數據,雖然和心理的健康並不一定有直接的關連,但是也可以提供給各位作一些參考,這個研究是由Hsu, M.在1911年的研究,是關於阿美族與泰雅族的比較,也都各有十個題目,正面的刻板印象題目有五個,分別為優秀的、聰明的、誠實的、謙遜的與友善的,而反面的題目也有五個,分別為依賴的、懶惰的、粗魯的、自私的與殘酷的,我們會針對這兩個不同的部落詢問,諸如:「你認為你自己本族或是本部落中有沒有具有這些特質」,有的話就打勾,然後也希望他們回答漢人是否也有這些問題,在正面的部份顯示泰雅族與阿美族有相當不一樣的地方,在泰雅族中五個正面題目中有四個都認為自己的族人是最厲害的,而且平均分數都高於漢人,只有聰明的這一項泰雅族人認為和漢人不相上下,並沒有特別高於漢人。在阿美族的部份五個題目面向中,只有「誠實」和「友善」是顯著高於漢人,而也正是因為這樣的特性,所以阿美族可以如此的溫和而包容性又強,而且他們也認為漢人在聰明的部分的確顯著高於阿美族的人。

接下來我們在來看看負面的資料的部份,而我要再補充說明一下,我們這些正面和負面的特質,是經過和這兩個部落經過五個月的田野觀察和訪談後才進行歸類,而很碰巧的剛剛好分為兩大類。而負面的特質包括依賴的、懶惰的、粗魯的、自私的以及殘酷的,而有些人會質疑的是難道「依賴的」是一個負面的特質嗎?當然這很值得探討,但是目前我們先放在負面特質的內容當中。從泰雅族和漢人的比較當中我們會發現,泰雅的族人普遍認為漢人的負面特質較為明顯;在阿美族的觀點中,會發現可能阿美族的回應比較客觀,因為他們認為阿美族人和漢人的負面特質是差不多的,只有在自私部份,阿美族人認為漢人相較之下是較為自私的。

而會影響族群刻版印象的因素,我們發現會有這三方面的原因,包括族群、心理歧視與宗教信仰,因為從這一個研究中我們就可以發現泰雅族顯然和阿美族不同,而且這一個刻板印象,就可以影響這個族群的刻板印象中的13.8%,而心理歧視的影響占6.7%,宗教信仰占6.4%。在宗教信仰的部份,我們可以發現如果族群中的信仰較接近漢人,對漢人的刻板印象比較不會那樣的負面。因為之前我對於刻板印象與心理歧視間的關係並清楚,所以我也將心理歧視的部份加以測量。接下來我們再反過來看心理歧視與這三個因素之間的關係,會發現族群對於心理歧視還是有影響,而刻板印象對於心理歧視也是有影響的,所以心理歧視與刻板印象間是有高度的相關的,而且彼此間的影響力都是差不多6%,也就是說原住民普遍感覺被漢人所歧視。

四、族群、性別與輕型精神症狀

    再來是要探討到跟健康有關議的議題,這是Cheng, T&Hsu, M.在1993年的研究,主要是要探討在不同族群中輕型精神症狀有哪些差異?而主要的差異來源為何?而所謂的輕型精神症狀是指所展現出來的徵狀不是很嚴重,但又不是都沒有徵狀,是屬於一個模糊的地帶。在這個研究中我只呈現有顯著水準的幾個變項,包括年齡、性別、族群、性別和族群的交叉影響,我們再來看看這三個族群所顯示出的狀況,首先在泰雅族的部份,我們要先知道他們是屬於雙邊社會,也就是男女雙方一樣受到重視和尊重;阿美族是傳統以女性為主的結構;布農族是和傳統漢人差不多的,是以男性為主的結構,所已這三個族群剛剛好是三種不同的社會的類型。在帶大家看圖之前我先說明一下:三角形是女性的走勢,而方塊是男性的走勢;橫座標是指年齡,縱座標是指輕型精神症狀的百分比。我們可以看到阿美族和布農族的年輕女性的輕型精神徵狀都高於男性,而且女性的精神徵狀會隨著年齡而增高,而泰雅族兩性的精神徵狀重疊的很嚴重,所男女兩性的狀況是比較接近的,我們可以猜測原因可能是他們的是會男女平等,所以雙方承受相同的壓力,而阿美族是女性為主的社會,所以女性理所當然應該承受的壓力比較大,但是六十五歲以後,輕型精神症狀會低於男性,也就是說整體而言較男性健康了,我們可以猜測原因,可能是因為到了六十五歲已經脫離家中的重擔,所以就會導致這樣的結果。布農族的這張圖也顯示了一個相當怪異的現象,因為布農族一直都是父系社會,那為何女性的精神徵狀仍舊較男性嚴重,這就是因為受「性別和族群」的交互作用的影響,使女性一直到了五十五歲的輕型精神症狀仍高達約82%,遠比以女性為主軸的阿美族最高的75%還要高。

五、以心理文化的觀點來看原住民的飲酒行為

    會影響到人的飲酒行為要素一般有三點,首先就是生物學的觀點,像是人喝酒以後會因為某一個因素,容易臉紅,而比較起來漢人較容易臉紅,所以很快就會說不行了,也避免了喝醉的情形,而原住民一般都較不會臉紅,所以會給人感覺酒量很好,但是消除酒精的能力要看肝功能,而會不會臉紅跟肝化解酒精程度的能力是沒有相關的,也就是因為這樣原住民因為不容易臉紅,因此常常猛灌後喝醉酒又傷肝,而這是我們談原住民健康問題時要特別注意一下。而其次,社會人口的現象,最後是心理文化的因素都值得我們關注。

    我們先來看一下原住民飲酒文化的實例,可以發現和酒醉頻率最相關的因素是「酒精濃度」和「飲酒頻率」,但是在往前探討,會發現還有許多最根本的因素,諸如年齡、都市年齡、社會成熟度、喝酒態度、性別、家長職業、家庭收入以及家庭互動,而有部份是很耳熟能詳的因素,我就不再多加贅述,而「都市年數」是指一個人被都市化的程度;「社會成熟度」是指一個人在面對社會狀況能否因應的程度;「家庭互動」是指一個家庭的合諧程度。大家也都知道「性別」跟酒醉的關係,一般來說男性較常喝酒,當然也就較常喝醉,所以在酒醉的程度上,性別有直接的影響,而其他的因素都是透過酒精濃度和飲酒頻率來對酒醉頻率產生影響,所以在影響上,基本上有直接和間接的關係。也就是說我們在這一個關係表中可以發現『家庭職業』、『家庭收入』與『家庭互動』主要會影響飲酒頻率,也就是說關於家庭結構的部份對於飲酒頻率有較高的影響,而且家庭人數如果越多,飲酒的頻率通常會越高,因為可能三天兩頭就有人回來或是拜訪等等,這就算是一種社會性的飲酒,像是阿美族個人的喝酒頻率沒有泰雅族高,但是因為阿美族家族間較和諧,所以飲酒間的互動較高,飲酒總次數來說相對就較高。而『住在都市的年數』、『社會成熟度』和『飲酒態度』主要會影響酒精濃度,也就是說關於個人的部份對於飲酒濃度有較高的影響,而且住在都市的年數越多或是社會成熟度越高,酒精濃度通常也會越高。

六、阿美族和泰雅族背景介紹

    以阿美族來說,部落人數是較少的,社會結構為母系的大家庭,漢化或是現代化的時間較早,健康狀況較佳;相對而言,泰雅族的部落人數較多,社會結構為父系的大家庭,漢化時間較晚,健康狀況較差。而在飲酒的狀況中,阿美族單身中有飲酒的習慣占36.9%,而在喪偶後有飲酒的有41.4%,但是已婚或是離婚的阿美族人在飲酒的部份都屬於健康的範圍;而泰雅族在飲酒的習慣中,單身32.4%、已婚40.1%、離婚44.4%以及喪偶62.3%,也就是說在泰雅族人的觀念中,婚姻的狀況並不一定會影響個人飲酒的習慣,也就是說婚姻狀況對於飲酒習慣的影響差異很小,但是在阿美族的的觀念中,似乎婚姻的確會影響飲酒的狀況。

七、失落經驗的基本假設

    哀傷表露方式為社會文化脈絡所影響,而且個人失落經驗的自我解釋被文化塑模的信仰與價值觀所決定,也就是說我們個人的主觀是被文化所塑造出來的,像是喪親的觀念、個人的價值觀…等等,而之前有做過一個研究是關於阿美族、泰雅族與漢族在喪偶上反應的比較。在調查對象的部份,阿美族是選擇花蓮的28人,包括光復和瑞穗,而泰雅族是選擇宜蘭、花蓮的32人,漢族是台灣北中南部的34人,有人可能會問:「喪偶不過就是一種嚴重的喪親,也就是一種非常哀傷的情緒,有需要特別探討嗎?」那我們就接下來看有沒有差異。我們歸納阿美族人對於喪偶的經驗有這六大主軸,首先是對死亡的詮釋,其次是在情感上有沒有特殊的變化,第三就是喪偶後有沒有特殊的禁忌,第四就是自己在喪偶後是否會產生適應不良,第五是自己在家庭上的互動與社會的支持是否會有有所不同,最後是他們對於再婚的態度為何?而這些都是從他們的自我報告中歸納出來的。接下來我們在看看,在泰雅族的喪有經驗上是否有和阿美族不同的地方,結果我們發現,的確相當不同,但是我們是用相同的方式從相類似年齡層的人身上所得的資訊,為什麼會產生這有趣的現象就留給大家好好的去思考了。我們在泰雅族的部份歸納了三個主軸,分別為:趨近自然之死靈觀、不可操作之宿命觀以及強調生存之婚姻觀。

    如果比較阿美族和泰雅族的失落經驗,我們會發現一些有趣的現象,在對於死亡的詮釋部份,阿美族人是屬於宿命論以及自然死亡,而泰雅族會有祖先的遺訓要遵守,如果不遵守的話,禍害可能會危及整個部落,像是去獵山豬但是獵不到啦等等,都算是祖先的懲罰。那我們都會開玩笑說,因為阿美族的祖先比較善良所以不會懲罰族人,泰雅族的婦女幾乎會認為,丈夫死亡是他自己的責任,因為一般來說泰雅族的族人飲酒的比率較高,所以他們的丈夫很多時候是因為自己愛喝酒又喝到醉了,因此很多時候是他們喝醉就後發生意外而死亡的,他們認為他們的丈夫是不負責任的,因為誰叫他們愛喝酒,而喝酒之後不小心發生意外死了就是活該,但是當然也不是每一次的意外都是因為喝酒引起的,只是比率較高而已,所以我們可以推測他們族人的婦女應該個性較為獨立。

而且他們本身也是相當強調個人主義的。舉一個例子來說,我有一次在泰雅族的部落進行研究,發現明明大家都很乾淨呀!為什麼沒有看到他們是何時在洗澡?或是在哪裡洗澡?也沒有問我需不需要洗澡?直到最後我受不了,我才開口問,他們才驚訝的反問我:「李大哥原來你來這幾天都沒有洗澡唷?」人後才帶我到後面的浴室去,而且還要我自己燒熱水,因為之前的住宿在阿美族家中的時候,他們都很熱情的幫忙,所以這一點一開始讓我感到非常不習慣。另一個例子一樣是在泰雅族部落中發生的,我有一次去部落的時候三天就換了三雙拖鞋,為什麼呢?因為我的鞋子每一天都會不見,只要鞋子不見,我就去買一雙新的,就這樣我買了三雙新鞋,不見了三雙,因為在泰雅族的觀念中,只要是在公開場合中的東西,自己如果有需要就可以帶走,所以我的三雙鞋子就是這樣被人帶走的,後來我就頓悟了一個觀念,就是我在泰雅族中,我必須要遵守族內的習俗,因此當我頓悟後,我再也不買鞋了,我就光著腳到處走,這件事情也就不再困擾我了。

    有時候我會覺得泰雅族真是沒有文化可言,但是後來我發現不是沒有文化,是因為環境的關係。像是我在住在這一個媽媽的家庭,已經一、兩個月了,她嫁出去的大女兒抱著小孩回來,站在外面和他媽媽講話,而我從房間出來,稍微走進他們,結果他們都不看我,好像我不存在一樣。因為我之前在阿美族的部落中,大家都非常親切,即使嫁出去的女兒、姑姑、阿姨…等回來後,也都非常親切,把我當成他們家裡的人一樣。所以我在泰雅族中很受不了人際間很冷淡的關係,但是後來我也頓悟了,因為這樣就是泰雅族的特色。

    剛剛有提到泰雅族個人主義較強,而且認為丈夫死亡是他自己的責任,但是阿美族就完全沒有這樣的狀況。如果丈夫死亡他會覺得這是自然的,他不會去想要怪罪誰,像是有一個阿美族的婦女就說,他的丈夫去七星潭捕魚,結果下去以後就沒上來,阿美族的婦女會覺得這是單純的意外,認為這是一種宿命,但是泰雅族的婦女可能會覺得他活該呀!誰叫他沒有防範!不懂浪潮還要去釣魚。

八、以人類學的觀點還看文化、族群與教育

   我都是跟各位介紹與分享一些跟文化有關的研究,而現在我們進入到另一份PPT的資料當中,是以人類學的觀點為出發。在譚光鼎(1998)教授的原住民教育研究(pp.191-201)中有提到八項主要的品質問題,分別為:1.研究數量不足、2.偏重政策導向、3.缺乏全面規劃、4.缺乏科技整合、5.理論基礎脆弱、6.忽略改革實驗、7.建議缺乏可行性、8.文化本位主義。屬於原住民研究問題在質的部份所做的歸納,雖然不一定是完全正確,但是也值得我們好好參考。另外我要說明為何建議缺乏可行性呢?這就像是我們人類學家,因為一個議題住到部落當中好一陣子,發現的不同族群有不同的家庭結構,但是發現了之後對於部落當中的家庭互動或是氣氛有什麼不一樣的影響嗎?其實這很難有具體的影響,畢竟仍就是他們族人在過自己的生活呀!不過當然我也做的相當多政策的調查,所以並不是說完全沒有貢獻,只是說從基礎研究要跨到應用研究是需要費一些心力的,就像是要如何從文化的觀點跨到教育的領域。

    譚光鼎(1998)還有提到,在研究時有三個關鍵性的問題要注意,首先是,要排除研究者的意識形態,因為我們去研究的時候可能會以漢人為中心,而忽略要先瞭解他們的民族風格和家庭特色;其次是要注意研究工具的文化相容性;第三是研究結果的詮釋,而這三個問題就會導致學術研究的浪漫理想與原住民教育問題現實之間,難以跨越的鴻溝,就像是我們發現問題,但是要如何去改變原住民的教育呢?這之間是有很大的落差的,所以我們可以重新作研究,不只要關注結果,更要關住到是否能實質的應用。

    譚教授也有提到原住民學生的學習型態,主要有四點:1.著重觀察、模仿與實際操作的學習方式、2.喜歡在溫暖和非競爭性的情境中學習、3.不擅長抽象概念與邏輯推理、4.偏好視覺性學習並運用肢體操作以獲得學習經驗。所以各位如果之後要去小學或是國中任教,該怎麼處理呢?因為這些很多都是沒辦法改變的,是屬於原住民孩子的特質,而就要靠未來的各位老師好好思索一下。

九、生態適應與語言的關係

    很多時候我們不要小看原住民的能力,因為他們的能力都是從文化與環境中發展出來的,像是學習狩獵以及設陷阱都是為了要適應他們所生活的環境,而相較之下,漢人較注重教育的成就表現,這可能就是因為族群的生態適應差異讓教育的內涵所有不同,而對於該族群的語言也會產生直接的影響,像是我們一般漢人對於「雪」的語彙一定沒有愛斯基摩人來的多,因為他們生活的環境當中處處充滿雪,他們對於雪的語彙可能有八到十二種,會隨著雪的形狀與形成的時間在名稱上有所差異。同樣的因為阿美族在過去擅長用陷阱捕獵,所以他們對於補的語彙相當的豐富,就像是用陷阱捕獵大動物叫做「mitilo」;用陷阱捕獵小動物叫做「miteker」;用陷阱捕獵飛禽叫做「mitarakar」;帶狗去打獵叫做「miadop」;凌晨出去打獵「micakef」。我用這一個來說明「語彙的豐富程度其實和我們所認知的程度有相當高的關係」。所以一個族群的好壞,並不是端視教育程度,而是要從整個大環境去觀察。

十、以個人為中心的民族誌

    我去原住民部落做研究時,不要一開始就用漢人的角度來檢視他們的文化,我們必須要進入到原住民的活世界當中,以被研究者為中心並且和被研究者維持緊密的互動,從認同他們的經驗中了解他們的能力,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文化主位的觀點,我們不能執著於自己的獨到見解,要融入到他們的社會脈絡中。

    在文化回應教學的部份,要在課程和教學上考量學生的背景、學習型態、溝通方式,以學生的母文化作為學習的橋樑,協助文化差異學生有更公平的機會發揮其潛能。我們認為一個族群教育上的差異,不是因為他們學習潛能上的差異,而是環境的差異,所以原住民的學業問題,大部分都不是他們的能力或是潛力的問題,而是表現上的問題。這是因為他們學習環境的關係,造成他們在教室中會有文化上的差異,包括:師生語言互動的誤差、課程和他們生活經驗的脫節…等等,這樣的情形在不同的學校會有不同的情形,就我所知,目前有一些國一學生的原住民,他們的國語程度只有小四的程度而已。上述中教室的文化差異,是國外的研究,是Wilson1991)年研究黑人與白人的學習情形,而原住民學生的學習上的落差就像是黑人學生在白人社會中學習一樣,在語言的理解上容易相互誤會,而且教室的學習中以國語與數學的差異最大,因為在國語部份都以漢人的文化為主,在美國過去一樣是以白人的文化為主,當然目前都已經有很大的改善。

    至於教師要如何提升少數族群學生的競爭力,有兩個重點。首先是,要檢視教師的文化知識觀,是否有受主流文化的影響而形塑出文化識盲(culture blindness),也就是說不會因為主流文化,而忽略其他族群的獨特性;其次,要因材施教,擴展學生的ZPD,教師要時常反省自己的教學技巧,以及注意學生的適性發展。而教師在自我提升的部份,要關注三方面的教育,分別是文化教育,也就是說要了解文化與學習的關係;人文教育是要提倡愛跟關懷,身為教師要有人本的精神;經驗教育是指要結合生命上的體驗,來修正自己的信念和技巧。後來還有一個發展的生態系統理論,也可以來說明身為教師所可以關注的面向,首先我們可以看到所有同心圓的核心是個人,也就是老師所要關心的學生個體,而這一個體會受到許多要素的影響,像是:在小系統中的學校、家庭、同儕、遊戲場…等,就像是老師除了關心學生在學校中的表現或是與同儕間的相處,也要了解他與家人家的互動或是相處模式,更厲害的老師還會注意學生放學後的去向,或是是否會涉及不良場所;在外在系統和大系統中,就牽涉到和鄰居朋友間的相處,受現在聲色媒體影響的程度,或是在整個大文化中所產生的影響…等,所以身為一個好老師真的很不容易,對於會影響學生的所有刺激都要面面俱到的予以察覺。

    最後,我分享五年前在花蓮某國中所推行的一個方案,是關於生命之美的輔導方案,我們每週去學校輔導兩次,結合慈濟的團體,主題在介紹一種多面向的環保觀念,以及泰雅族的緣起與族群,而且獲得很棒的回響,因為原住民的孩子多半屬於基督徒或是天主教徒,她們很少接觸到佛教的團體,而且慈濟和他們的宗教一樣都會展開國際的救援活動,所以他們所給予的回饋就較多,同時每一次的上課也都從學生那邊激盪出不一樣的火花。值得一提的是,我們還有針對國中三年級即將要考試的學生進行一對一的課業輔導,而且選派去協助輔導的學生都是醫科、化學科等等相當優秀的,而這些學生去輔導完後回來,都會說:「原來泰雅族的學生不笨耶!」我就問怎麼說,因為他說他在上數學時,泰雅的學生一開始會有很多問題都不會,但是經過解釋題意,或是示範過一次,很快的這些國三的孩子就會說他們懂了。也就是說原住民的學生數學不好,並不是因為他們的數學能力差,而是他們不了解題目的意思,也就是說他們是中文能力不好。所以我們這幾年也有在花蓮的國中做一些關於原住民輔導的活動,而這一年主要的重點在提升學生的國語文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學習動機,希望能夠從多元文化教育還有文化回應的角度,幫忙他們用比較好的教學方式,讓他們的潛力能夠適時的發揮,而這用「文化回應教學」的方式,目前仍在實驗中,目前得方式由大學的助理教授每週兩次親自敎授國中的國文,希望曾促進他們對於國語文的興趣,從而提升他們的國語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