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舞蹈第一名,又怎樣?學校教育政治的初探

達努巴克

 

 

燃燒吧!地板,赤腳跳舞的孩子被燙哭了!    

  【東森新聞報】 為了慶祝警察節,新竹縣警察之友會於11日舉辦嘉年華活動,特別請來了尖石鄉嘉興國小的小朋友表演原住民舞蹈。但因為表演的時間剛好是中午十二點,地板溫度高達五十度,小朋友光著腳丫跳舞跳到腳底發紅,還痛得哭出來,連觀賞演出的警政署長侯友宜看了都緊急喊停!尖石鄉嘉興國小的小朋友,頂著中午的大太陽,表演泰雅族勇士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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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嘉興國小這群小朋友,上個月才獲得全國原住民舞蹈比賽冠軍,所以新竹縣警察之友會,才會在慶祝警察節的嘉年華活動中,邀請小朋友來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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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處長汪秋一在看到新聞報導後,也馬上要求教文處教育科去函教育部,轉請各級學校注意,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由於原住民樂舞表演多半採赤腳方式演出,他說,像這樣的情形,帶團老師也應該變通,讓學生穿鞋子表演。…

 

v          「原住民很會唱歌、跳舞、運動」?

 

我在唸小學的時候,學校花很多時間在演講比賽,就是那種保密防碟,人人有責的時代。學校因應各項競藝競賽,作文、書法、寫字等,除此之外,我們花最多時間的,就是練習合唱、民族舞蹈。我小時候是體弱多病所以沒有練手球,所以沒有參加手球隊,我常常待在教室,而其他的男同學都被老師抓去練手球了。你問我同學有幾個靠運動謀生的?答案是…沒半個。

我試著分析Box中的新聞中隱含的背後機制,並試著把它串聯起來。

我們花很多的時間練習合唱,學到了唱歌、看譜的技巧;花很多時間練習舞蹈,學習身體的律動;花了更多的時間練體育項目,使我們身體強壯。不過,通常我們會說:「原住民天生就會唱歌、跳舞,體能也好。」有多少原住民學生能真正取得藝術教育的資源?能有多少原住民學生能靠體育成績而得到長遠性的幫助?大家都認為原住民有藝術天份,但藝術班小學不會設在部落小學裡。很多原住民學生在體育訓練過程當中,因為受傷或被淘汰而陷入謀生的困境;況且,目前體育界已有許多的重要選手是原住民時,原住民仍然缺乏體育教育訓練資源。家長看不到學習藝術、體育技能有什麼發展性,家長為了怕小孩子比不上平地人、沒有競爭力,就拼命賣命賺錢把小孩送到都市唸書,部落小學反而更面臨被裁併的問題。

為了求取資源,於是面臨裁併問題的小學,開始以提昇知名度的方式做為向外尋求資源的管道。各項比賽是回應政府(包括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文化復興政策的想像,凡所有分派下去的政令(隱含著統治階級的意識型態),學校都必須要接收,且照辦。怎麼交待,就怎麼辦。(而老師變成一個轉介者,沒有自己對於教育想像努力實踐的空間。)「有比賽就有得獎,學校才有面子。」學校有面子,校長就容易累積積分,老師也可以記功。這樣就可以調往更市區的學校,離開這個不毛之地的山地小學。是啊∼真有用啊。累積了學校的知名度,並不會抵擋學校被裁併的命令。系統如此設計,換任何一個校長都可能撐不了多久,就會落入這個系統當中,再次循環,日新又新。哪一個比賽更容易得獎,就練哪一項。「排灣族的舞沒有表現力,要跳蘭嶼的勇士舞。」從這種邏輯來看,我們的比賽,好像在生產出一個爛學校,及大家逃出爛學校的管道。所以,原住民學校得到了什麼?沒有!

以前我小的時候,家長們還非常配合的,很高興地幫小孩子弄衣服啦,至少在過程當中,還有一些與家人的連結點,不過家庭沒有辦法做傳統衣服的學生呢?就不要參加啊!「父母親都不關心小孩子!」老師被壓急了,就開始把責任往外推了。

我們得要認清楚推動「文化復興」的位置,如果我們的文化復興是在一種被消費性、被商品化的位置之上,以殖民資本主義的方式來解決殖民資本主義所造成的問題,到底能不能真正的復興原住民文化呢?

比如說,學校是一種殖民工具,它剝奪了原本家族全員教導小孩生活所需技能的系統,也失去了家族知識傳遞的機會;大人成為工廠的便宜勞工,而小孩進入學校接受同化教育。又比如,文化復興的命令來自於消滅這個文化的政府,如果更要求政府給予資源,我們扺擋消減的可能性有多少?而在過程中,真正增強的是殖民主義對於原住民族群滅族的勢力,並不會對原住民文化復興有所幫助。

 

v          文化的復興有可能在學校系統之內發生嗎?

 

如果真要有學校教育,學校的教育資源要真正在部落內累積。但是,通常所有的機構仍都在趨附統治階級之主流價值維生的狀況,學校也不例外。在學校教育系統之中的老師,是否有在此洪流之中停住、回身的可能性呢?而顯然地,在整個師資培育過程中,老師不被給予這種回過身來的學習機會,在進入職場之後,教師被迫在夾層中聽命行事,更不可能有這種回過身來的空間。只要老師遵守世界一貫的「適者生存」的邏輯、做好自己服從命令的「本份」就好,其他的不可以想太多:「做老師最重要的,就是有擁有符合社會道德的品行。」

那麼,老師能做什麼嗎?老師在未提供回身空間的師資培育過程中,老師被要求守法,高道德的標準,這些過程當中恐怕很難長出主體意識。

在報導當中提到老師應該要為小孩的安全著想,好啦,沒有這個回身空間的老師,這時候才有人事後諸葛式的對師說:「你們不會判斷該不該讓小孩子下去跳嘛?」

老師能真正地「為學生著想」嗎?如果不讓學生下去跳,校長會不會沒面子?老師只好硬著頭皮下去跳啊,而且:拿了第一名,當然要去表演啊!長官要來看,我當然要表演啊!

(本文摘自: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籌備部落格http://blog.yam.com/aboriginalteacher,歡迎大家上網回應。)